嗯…絕不是日本某種動作片裡的那種透明人。
今天看見夥伴想買場表演的票,但詢問主辦單位,沒人曉得輪椅席在那?打去售票單位,也沒人可以解答…可是官網上的最後一行寫著“※身心障礙票券及其必要陪同者一人,請攜帶身心障礙手冊,入場時驗證。 ”
令人不禁想問,這條說明究竟是因為法規規定不得不寫,還是主辦單位非常有心地想邀請各種朋友一同共賞?若是後者,那怎樣的身障者才是他們想像中的呢?
最有趣的狀況是…即便官網上寫著身障朋友能有一位陪同一起,但網上卻無法購買身障票。碰巧本人也對同齣劇有興趣,於是便打去詢問。對口單位和我說,我們要買身障票需要帶著身障手冊去各個售票點直接購買,因為要認證,可是進場時還要二次認證,所以當天最好也帶著證件。
完全就是身障停車證的思維,辦證時要帶著需要的身障者,使用時也要讓收款的人“看見”身障者!有的腦袋裝水泥的負責人還一定得看見本人!完全不理會有的身障者要轉位是有一定難度,或是有時它們收費處根本沒有無障礙這現實,只管照著“規則”走!
台灣最尷尬的就是乖乖遵照規則走的人會被不斷要求,刁難,但真正在鑽漏洞的人往往可以蹺二郎腿享受福利…
很多時候真的有便捷的方式能達到一樣的目的。像今年買的另一齣劇,它可以直接在官網上買身障票,同時說明到現場會認證;而另一齣劇則是要以傳真的方式購買,因為網上先將輪椅方便的位置預留,傳真只要填好是那天、那一場及人數,那主辦單位就會去劃位,同樣現場認證,一點問題都沒有。
很明顯可以看出,不同單位對於身障者的權益、場地狀況、購票流程上的不同和成熟度。不得不聯想到《團隊,從傳球開始》教練的核心觀-把基礎做到最好,成功便是附加的價值。很多時候,事前可以完成工作,只要問自己有沒有盡力,其他部分與後續根本不需擔心,因為擔心也是多餘的。
像場地無障礙這事,根本就可以是透明、公開,一次性完成後可以一勞永逸的事前工作,無論是主辦單位、售票方和消費者都可以運用和查詢到的話,那對所有人都是一種方便與用心。唯有做到令人驚喜,才能獲得更大的收獲,不是嗎。
強烈建議文化局與各地方政府做到這點,透明的位置圖更可以結合逃生路線做整體說明,還能趁機檢視無障礙、消防設備,百利無一害又是德政一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