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位超有行動力和想法的朋友升格為媽後,和一群超強的媽媽組成了還我特色公園的團隊,面對逐一以“安全”為前提的都市公園改善計畫,我小時候熟悉的水泥地、沙池、石製大象溜滑梯、嵌在地上半截的輪胎…一一消失,漸漸轉換成廢棄輪胎做成的塑膠方塊鋪面、藍紅黃綠拼成的塑膠遊樂設備、矮矮的塑膠搖搖馬…保護,無所不在。
根據大愛探索周報20160603-有權同遊的內容,可看見專業治療師對於現在這種低矮保護為全部的設備頗不以為然,因為這樣的設備剶奪了孩子的想像力、刺激感、發展細緻動作的能力。它當然符合安全的要求,卻同時犧牲了孩子部分的能力。
而特公盟正是想突破這統一規格怪獸的聯盟。台灣在安全的前提下,其實可以有更好的選擇權,因為這個安全,其實更多的東西在於避責上面…只要統一一個安全的規格,那到那裡都不會有問題。孩子的發展什麼的,不要管到他們身上就好…所以以前的小石子,怕被誤食刪掉;以前好玩的沙坑,怕有貓狗糞便紅火蟻不要;石製的溜滑梯,怕石頭太硬、高度太高會有危險打掉…連對可以跑跳的孩子都如此小心對待,那就更謬論對象是所謂身心障礙的孩子時,可以想像它們簡直視其為魔王怪物…
可是玩樂該是同年紀的小孩都該擁有的人權,無關乎他今天是男、是女、是高、是矮、或是不是擁有身心障礙的身份…任何該有的“童年”,每一個孩子都應當有一樣的權利!那是生而為人與生具有,而不該被環境因素給屏除在外,何況在國外早有這種共融樂園現身,為了不同情況的孩子提供多樣化的設備,而不是讓孩子進到公園、樂園之後只能在一旁發呆,看著其他孩子開心地玩樂,這些特殊的孩子卻只能成為背景的一部分。
因為硬體上從未出現,大人世界裡的各式推拖…在孩子的世界中自然更不會有所謂共融的概念在其中。於是像最開始出照片裡的畫面才會不斷重覆在不同的身障孩子身上。體育課,在一旁或在教室休息;團體出遊,不好意思沒有無障礙的接駁工具所以…明年,明年一定…;設計活動,只能讓這些人當觀眾、啦啦隊、卻不會是團隊中的一份子…軟硬體的交疊挫折,最後讓這些身心障礙的孩子提早成熟,貼心是他們習得的生存之道,可心裡那受傷的洞卻無人去填補安撫,要到什麼時候,才會有主事者去真正正視,而不是簡單行事?
什麼時候才能讓孩子擁有開心玩樂的童年?而不是永遠都站在保護的角度去阻斷這年紀該有的發展…有篇很有趣的文章“台北城傳說:讓孩子隱形的三隻怪怪獸”,曾幾何時,我們連讓孩子去自在玩沙碰水的自由都限制了…期待能給孩子更大的空間,而主事者也更能宏觀地去看待所有人的需求,把設施設備做好,把共融的概念放入,而不是有就好,有真的不夠,最便宜的方式是一次做好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