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昨天的新聞實在太驚悚!不得不寫一篇想寫的文章…
台中有位“妖受讚”的段姓議員,因為自己轄區內有位16歲國中生獨居,因而大肆幹譙社工只會領高薪、吃飯拉屎…姑且先不論該名少年是否有意願接受安置,在通告的系統中首位發現的該是學校的老師或是鄉里的鄰居、里長,因為有其異狀所以進行了解,因為無法協助所以通報社工,請社工前往評估少年狀況,視情節嚴重度決定得緊急安置啟動系統,或是解決燃眉之急再進行評估。
看了幾篇報導,以另一位林姓社工的投書來說明。該名少年雖獨居,但案母會不時前往探視,衣食無缺,在家、在校皆無異狀,住所簡單,經評估後非高風險家庭。那要安置什麼?就更謬論該少年根本沒想被安置,而是擔心生父過逝後住屋的問題。
所以關社工什麼事?先不講安置需要經過許多評估與流程,借段正在安置單位負責的社工的話:
「我把我手上候補名單通通送給夭壽贊議員處理好嗎?我就是安置單位的社工,然後新北的個案行行好可以不要找政客關說或是找團體來鬧好嗎?其他候補的人就不是人嗎?」
沒錯,非緊急個案的安置真的需要通過層層關卡,而且不是只有一兩個人在排隊啊!需要協助的弱勢永遠都比可接受協助的資源來的多,這是社會的現實,只能把資源交給最迫切的人,讓其他還能苦撐的家庭等待,沒錯,就是苦撐。可是社工不是神,也沒有權利救所有的人,更不可能掏出大把鈔票給予每位來求助的個案,安置的場所也僅能容納有限的案家。
這位議員真要奮戰,就去把社工的人力擴充到滿額,讓一位社工手上只有25案以下,或是把能給予安置或臨時居住的房子蓋滿,而不是讓美河市這種蚊子宅不斷重現!蓋好的“豪宅”不讓弱勢進住,也不降價承租,真的就是養養蚊子。議員不針對重大事件去爭取權利,而來攻擊社工?要不要先去搞清楚社工專業、倫理、服務流程、目前現況和實際薪水…再來大小聲。
不尊重社工的專業,把“愛心”這大帽子硬冠在社工身上,甚至講出「當一個社工,不願意留電話給當事人,不願意24小時服務,還要休禮拜六禮拜天,沒有愛心,那也就不用幹了。」難道也不曉得社工倫理裡很重要的一部分正是界限!一個沒有界限的社工如何公正地分配資源給最需要的人?看交情辦事不是一位專業社工應該有的態度,把持社會給予社工的權利才是。就不用提其他要24小時服務、不能休六日、沒有愛心…的話語,試問誰能24小時服務?全年無休、還要隨時冒著被案家、非自願個案、議員、立委攻擊、質詢、評鑑的風險。
社工賣的不止是命,還有掌握資源、人命、公平的精神壓力。
硬把大大的帽子與責任一股腦地倒在社工身上,最後壓死的不止是社工,還有他們揹在身上的所有案家的生活。社工們可不是該段姓議員,出國4天的報告可以只寫「妖受讚」就結案。用不專業的角度與認知去指責專業,他打的不是對於社工專業的不了解,只是突顯自己素養究竟有多妖受讚!做錯事其實並不可恥,可恥的是事後毫無悔意,還繼續用三字經國罵回應所有大眾,做了最壞的示範。他大罵社工是米蟲,請問他的薪水是社工的幾倍?要是社會沒了這些米蟲又會發生什麼事?他真的清楚嗎?
很同意河馬社工師講的“不專業的助人,不是助人,是害人。”,專重專業,而不要無限上綱,更不要把無謂的刻板印象塞在社工身上了!社工是人,需要人性,才能繼續做好社工的工作。最後以一張現實又殘酷的圖做為ending。拜託把這些通通拿掉吧!